|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报告;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同委员会有关的决议草案和议案,必要时作出说明;
(三)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交付的与委员会有关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四)审议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查)意见报告;
(五)审阅提交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文件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发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六)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遵守执行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实施监督;
(七)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同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九)根据工作需要,联系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联系与委员会有关的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十一)办理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工作。
主任委员:曾胜吾 副主任委员:吴常青
委 员:臧菊香(女) 曾永久(兼) 戴国智(女,兼) 李志明(兼)
下设综合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