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04月02日 13:46)

2020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1.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探索对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的履职监督;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规范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2.做好监察监督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对标对表上级人大,适时组织专题调研,审慎稳妥、依法有序、自上而下开展人大监察监督工作。

3.加强有关工作监督。听取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4.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对上一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作出的有关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刑事审判工作、信访工作的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跟踪问效增强“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确保市人大做出的决议落地见效。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对监察和司法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协助省人大探索开展对“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课题研究。

二、抓实代表建议督办,全力做好代表服务保障

    6.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积极探索“变个案办理为类案办理、变分别办理为联动办理”的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深入地抓好重点代表意见与建议办理工作,务求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办理程序、答复要求落到实处。

7.竭力做好代表服务。继续将服务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列入委室重要工作日程,协助做好相关立法议案、报告审议等工作。

8.保障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加强与代表的工作联系,邀请代表参与委员会调研、监督、建议办理等工作,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履职培训、考察学习、全体会议等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三、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

9.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10.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建设“三创”机关要求,加强对宪法法律、人大制度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调研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建设一支过硬党员干部队伍。

11.加强工作联系与指导主动接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来益开展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保持与市直对口联系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联系指导,适时组织区县工作人员参加履职培训、专题调研、考察学习、域内外工作交流等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