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活动方案

(2017年04月01日 11:25)

“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活动方案

2017年3月31日益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2次主任会议原则同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活动(以下简称“双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双联”活动,畅通民主渠道,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能力,提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水平,增强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权威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益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与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是“双联”活动的主体。任期内,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代表应加强同原选举单位及代表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与要求,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1.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同代表的联系

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与代表加强联系,了解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代表所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了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情况,帮助代表解决执行代表职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相对固定联系5名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可采取走访、接待来访、座谈、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同本行业、本系统或者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在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中,主动走访联系当地的市人大代表。代表根据情况和需要,可主动联系对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有关工作或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年闭会期间至少与相对固定联系的每位代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有专门记载,并填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登记表》,交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存档。

2.市人大代表加强同原选举单位及区县(市)代表的联系

市人大代表应当主动加强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根据安排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市人大代表通过与原选举单位代表加强联系,宣传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情况;了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听取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并按程序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反映;听取对代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改进自身工作。

每名市级代表固定联系2-5名原选举单位代表,采取走访、接待来访、座谈、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对代表工作的意见,回答有关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的询问。此项工作委托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

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的情况纳入代表履职登记与考核评分内容,并填写《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情况登记表》,交所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存档。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按年汇总情况,并报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1.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推动解决“双联”活动了解的相关问题。

2.“双联”活动中了解的涉诉事项,统一归口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交有关司法机关办理。

3.“双联”活动中了解的需要向市级国家机关、组织反映或者需要其研究处理的问题,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予以转告;也可以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办理答复,办理答复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的代表。

4.“双联”活动中了解的基层代表和区县(市)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比较重大的问题,可由常委会或相关的专门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视察,或者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或专门委员会工作要点。

四、组织实施

1.“双联”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联工委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要结合日常工作,自觉深入开展“双联”活动。

2.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规模,吸收更多代表参加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3.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要加强与代表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寄送资料,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做好服务工作。研究室要加大对“双联”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推动“双联”活动深入发展。联工委通过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及时向代表和人民群众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收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交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

5.各专门委员会要结合本委员会工作安排,组织本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双联”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以及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中,应邀请相关的代表参加。

6.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参加“双联”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保障其工资和其他待遇。

 

附: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登记表

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及区县(市)代表情况登记表

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及区县(市)代表情况统计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登记表(    年度)

 

组成人员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基层的市人大代表情况

类别

姓  名

联系记录

(时间及方式)

代表反映的主要问题或建议

处理情况

相对固定联系代表

 

 

 

 

 

 

 

 

 

 

 

 

 

 

 

 

 

 

 

 

其他代表

 

 

 

 

 

 

 

 

注:此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填写,交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及区县(市)代表情况登记表(    年度)

 

代表姓名

 

单位及职务

 

单位情况

联系原选举

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情况:□会议述职   □书面述职   □未述职

列席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情况:列席人代会     次,列席常委会会议    

应邀参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    

其他情况:

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情况

类别

姓  名

联系记录

(时间及方式)

原选举单位代表反映的主要问题或建议

处理情况

相对固定联系代表

 

 

 

 

 

 

 

 

 

 

 

 

 

 

 

 

其他代表

 

 

 

 

 

 

 

 

注:此表由代表填写,交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及区县(市)代表情况统计表(    年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情况

联系原选举

组织市人大代表述职    次,参加述职的代表    人,其中会议述职    人、书面述职    人。

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县级人代会     人次,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次。

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    次,参加的代表    人次。

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情况

 

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代表    人次,原选举单位代表反映的主要问题或建议     件次,得到处理    件次。

主要成效:

其他情况:

 

 

注:此表由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填写,交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