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益开展代表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2026年08月07日 15:04)8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率调研组来益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国文参加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吴秋菊介绍了本次立法调研的目的与重点。她指出,我省现行实施办法1994年制定,历经三次修正,部分条款已与2025年3月修正后的上位法不相适应。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在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建强代表履职平台、创新代表履职方式等方面积累了一批成熟经验做法,亟需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完善。希望参会人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坦诚建言献策,为法规修订完善贡献实践智慧。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常委会代表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赫山、桃江、沅江、资阳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基层一线省人大代表以及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先后交流发言。参会人员对照调研提纲和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文本,立足履职实践,围绕代表小组、代表联组活动组织开展,代表联络站建设运维管理,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优化,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等重点内容,提出务实具体的意见建议。
吴秋菊对本次座谈会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她表示,与会意见建议根植基层实践一线,内容鲜活、参考价值高,充分彰显了各方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担当和对法规修订的殷切期盼。益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行的“三进三做”等特色工作实践,为法规修订完善提供了宝贵实践样本。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逐条梳理、认真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打磨完善修订草案,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湖南落地见效。
胡国文表示,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把握本次法规修订的精神要义,持续提质增效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国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张咏梅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