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文率队赴珠莞汕开展专题立法调研 借鉴先进经验赋能户外广告招牌管理地方立法

(2026年05月06日 11:39)

4月26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国文带队赴珠海、东莞、汕头三地,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专项立法调研,系统学习借鉴三地在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规划布局、规范管控、制度构建、日常运维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聚力推动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提质提速、走深走实。

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罗文、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国余,及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及法规起草工作专班相关人员一同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走进三地城市主干道、老旧小区、商业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城市片区,实地踏勘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规范设置、日常管护、隐患整治、风貌提升等现场情况,与物业运营管理方、沿街商户代表、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一线治理痛点难点,精准掌握基层实际治理现状。

同时,调研组与三地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分别进行专题交流座谈,聚焦部门职责划分、安全管控体系、设置技术规范、特色条款创设、长效监管机制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互享立法实践经验、交流城市治理思路,为我市完善立法框架、细化制度条款拓宽思路、积累实践范本。

胡国文强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是提升城市治理能级、塑造城市风貌品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关键抓手,事关城市形象、民生福祉和基层治理效能。一要珍惜学习契机,深化思想认识,紧扣我市立法实际需求,坚持带着问题调研、结合实情思考,全面梳理提炼三地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模式和创新举措,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二要坚持学以致用,立足我市城市发展定位、地域人文特色和治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消化吸收先进经验,科学转化为符合本地实情、贴合管理需求的立法制度设计,夯实地方立法实践基础。三要强化法治赋能,以本次立法为契机,在法治框架下健全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全流程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城市空间风貌、擦亮城市整体形象,以良法善治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