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湖南答卷 |益阳:用好地方立法权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16日 21:17)

2021年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据悉,这是益阳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来,即将出台的第8部地方性法规。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回眸6年来的立法工作,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探索起步到稳步推进、引领改革、助力发展的转变。法规数字的刷新,记录的是益阳市人大听民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铿锵足迹。

以“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15年12月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自此,益阳市人大正式拥有了立法权,益阳也成为湖南首批可行使立法权的城市。

拥有立法权后,如何用好权,立好法,成为了益阳市人大常委会面临的新课题。

益阳市位于洞庭湖南岸,是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山水城市。但在往日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的旧模式下,城市逐渐壮大,山水却逐渐减少。

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成功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立百姓需要之法,立护航发展之法。”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围绕“因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问题”这一主旨,在充分考虑针对性和可行性、实施法条的成本和可能产生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开门立法,对完善立法思路、科学设定法规内容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使法规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2016年11月11日,益阳首部地方性法规《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并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自此,益阳城市规划区内山水保护真正实现了有法可循有据可依。

“法规从哪来,民事民来决;法规写什么,民事民来议;法规怎么用,民事民来查。”从《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开始,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对之后每一部法规的制定无不以满足群众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法制保障。

以工匠精神贯穿立法全过程确保立法质量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地方立法如何既能突出地方特色,又起到对国家立法拾遗补缺的作用?在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看来,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是永恒的主题,只有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贯穿立法始终,才能铸就良法的出台。

在立法过程中,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立法的质量与实效,始终把打造具有益阳市特色的良法,确保法规条例能更接地气、更富有影响力、更具有针对性作为根本遵循,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此确保立法能“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就《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制定过程而言,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实地调研3次,召开专家论证会2次、征求意见座谈会20余次,确保立法内容精细,切实可行,又解决问题。

2018年12月,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政府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条例一经出台,不仅补强了管理办法的薄弱环节、突出了村民建房管理重点,且在更高层面上对村民建房进行了规范,受到了普遍好评,其中一些经验与做法被省司法厅、住建厅在组织制定全省村民建房办法时所吸纳。

此外,益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规的执行,在每一部法规实施一年后就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法规的贯彻落实,还针对已实施的条例进行认真调研和评估,如有需修改的情况,将启动修改程序。

以解决难点的立法理念彰显地方法规特色

6年立法工作,益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地理资源、历史传统、法制环境、民情风俗等特点,坚持“小而精”“小而特”的精细化立法,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体现益阳特色。

益阳市黑茶文化源远流长,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是安化黑茶不断发展前行的动力之源。近年来,安化黑茶产业实现了历史性大发展,产量连续10年位居全国第一,但面对产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一些从业者要求立法保护的呼声也日趋强烈。

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到,在黑茶产供销方面,长期存在企业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产销矛盾突出、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终端消费市场混乱等问题;而在黑茶保护方面,也长期存在责权不清、执法难度大、处罚依据不足、保护不到位等问题,黑茶产业急需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保障和保护。于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就应运而生了,通过地方立法引导黑茶产业及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刻,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按时序完成了《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考察、论证和文本起草工作。该条例的制定出台,加之2016年开始施行的《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2019年颁布的《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与邵阳市、娄底市开展资水流域协同立法,努力构建了具有益阳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2019年底,益阳市人大常委会以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评议改专项行动为基础,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经过近一年的细致调研和不断修改完善,2021年1月16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高票表决通过,这是益阳市人大第一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实体性法规,代表着益阳在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进程中,向法治化阶段迈出了重要一步。

纵观益阳市所立法规,无一不特色鲜明、亮点突出。而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生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检验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彰显特色不是独树一帜、为特而特,而是立足市情、因地制宜。

风雨兼程,拼搏伴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注重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细立法,加快制定实施一批与依法治市进程相匹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契合的地方性法规。

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

《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已于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注:《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