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亮点回眸】突出政治引领 始终做到“三个坚持” 助力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11月16日 08:43)

沅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是2016年12月1日经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坚持行使“三权”,始终做到坚持发挥代表作用,始终做到坚持自身建设,有力促推沅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牢牢依靠党的领导

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牢记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理论清醒坚定思想自觉。自始至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届期内,坚持组织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以鲜明立场强化政治自觉。坚决维护核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市委决定,自觉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以使命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稳定发展大局,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向同力、同频共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脱贫攻坚、村(社区)两委换届、防汛抗灾、疫情防控、环保整治、党建工作、扫黑除恶、重点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任务。

依照法定职责,始终坚持行使“三权”

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最关键的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民生持续改善。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职权。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并行使该项权力,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依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019年拟定并由市委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事项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并于第20次常委会对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行了修订。届期内,常委会围绕法治沅江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调整、“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投入、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做出了一系列的决议决定,有效地把市委的决策和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

行使人事任命权。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了人事任免工作。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按照组织法及《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严格规范了各项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依序进行。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发言、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程序,有效地增强了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本届人大常委会共计任免工作人员346 人次。特别是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任职人员的宪法观念。

行使监督权。这也是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行使得最多的一项职权。届期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35次,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4项,组织及配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170多次。一是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每半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并对“十四五”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议。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调整、预决算、审计问题整改等情况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审议。加强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对琼湖投资公司、桔城投资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船舶制造产业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融资等相关问题作出决议,专题开展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大力推行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建立“全覆盖”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我市的债务风险。二是对法律工作的监督。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内容进行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刑事审判、涉农案件、职务犯罪预防、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每年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促进了司法机关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开展对行政许可、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有力维护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先后配合、协助上级人大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及《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下塞湖生态修复、大通湖水环境治理等专项视察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沅江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届期内共审查备案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84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三是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连续三年听取审议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城市供水等群众急的问题列入监督计划,致力于推动民生改善。针对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路建管养、渔民搬迁等群众难的问题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与调研,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建设、农村村民居住建设、殡葬改革等群众愁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听取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医疗卫生阵地建设、交通事故处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残疾人保障、水利建设暨防汛抗灾准备、广电事业、城市管理“三治”、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民办学校公办在编老师清理退出、城区大班额化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等群众盼的问题的汇报。继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均取得了较好效果。本届人大常委会非常注重乡镇民生实事,确定制定了《沅江市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全市10个镇已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共票决民生实事项目30个,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向“全程参与”转变,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四是对环境工作的监督。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切实打好 “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焦环保法律条规的执行,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条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南洞庭湿地生态红线的划定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聚焦生态建设,围绕构建“四湖”格局,打造“生态名市”目标,督促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密切联系代表,始终坚持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本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坚持举办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大代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拓宽代表知情悉政渠道。宣传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担当的先进典型,展示代表风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优秀代表评选和代表履职登记等工作,切实加强代表管理。加强代表联系与指导。每年下发了“双联”通知,坚持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点联系指导镇级人大工作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有关会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各类履职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让基层人大参与到常委会工作中来,形成上下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沅江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进行工作指导。加强建议办理质量。坚持集中交办、重点督办、目标考核等制度,多措并举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加强对市“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监督,强化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五年来,共交办代表建议282件,办结率、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

着重率先垂范,始终坚持自身建设

本届人大常委会着重率先垂范,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与业务能力培养相结合,坚持办好主题党日、周一夜学和廉政教育课堂。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明显增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要求,抓实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廉政防火墙。坚持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实情、找准问题,深化理论研究。五年来,共完成各类调研报告130余篇。守正创新宣传工作。围绕依法监督、代表履职和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做好人大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年来推送工作信息700多条,省市人大主流媒体上稿100多篇,有效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