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治保护“地球之肾” |省人大来益开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2018年12月21日 11:01)

12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罗述勇、省林业局副局长彭顺喜一行来益开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佑才陪同。


18日,省人大调研组到沅江市南洞庭湖七星洲、琼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七星洲生态修复项目于2016年底启动,经过一系列修复措施后,本区植物增加32种,鸟类资源增加19种,鱼类资源明显增多。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7年12月获批后,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公园重现良好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景观。


19日上午,《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会上,市林业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市财政、国土、环保、农业、水务部门及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围绕湿地保护现状、问题及意见建议作了发言。


陈佑才指出,湿地是“地球之肾”,须善用法治保护好。在《条例》修订上,建议:

进一步明确边界,对于湿地保护范围、主体功能分区、各层级责任、程序设计等界限都要做到十分明晰;

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考虑地方责任大、财力不足,要加大国、省财政投入;

进一步硬化约束,对滥捕、滥采、乱建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行为,要从法律上明确予以加大打击的力度。

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在湿地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条例》修订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对湿地保护的范围、责任和规划要做到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机制要进一步理顺。